从业营业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向省、自治州、市辖区电信管理机构或是国务院令信息技术产业主管机构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电信增值许可证。
网络销售药物归属于营业性数据服务,应向省部级电信管理机构或是国家工信部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电信增值许可证。
时至今日,传统行业远远地见到互联网公司或喊着互联网技术旗号的公司,便开始草木皆兵。
谁也不会掉以轻心,“还治其人之身还施彼身”,便是传统式医疗行业公司的破译之招。
为什么说原始人类也就只能操着石斧实锤呢?若是有金刀锐斧为什么就不可以化为己用呢?
自2015年起,传统行业陆续拿出“互联网技术”这一把利斧,打开自身的新生之途。因此,传统产业陆续盛行“互联网技术 ”的潮流,“线下推广为主”的方式和核心理念开始被砸烂遍地。
别的各传统产业陆续触网“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做融合、做加减法,手疾眼快、步伐非常大,但是作为传统的医疗行业,受限于门坎和制度的堡垒,其“互联网技术 ”之途珊珊来迟。
我的愿望是建立一个相近中介公司海外代购交易网站,平台是一套完整的中草药材认证标准。上下游是销售商户 中下游是中小型医药企业中药店铺中医门诊 。客户可以远程控制再服务平台短视频选款,在平台上的款担保管理体系就可以买到比较靠谱的中草药材且无需到市场批发。这对一些没有中药材批发的地方是十分引人注目的。 来这三年发觉很有可能这个不会太长久,由于事实上这类买卖处于黑色地带,国家规定是中草药材必须从制药厂出,已有的股民购置只能用农产品规范。所以一定要规范化也是非常难。
第一,在网上不可以刷医保卡。药店股票大单大多数是刷过医保刷卡,或者特门。
第二,不可以市场销售药品。药店的销售额绝大多数来自VIP,绝大多数VIP归属于慢性病患者,可能就三高人群,三高药大多数是药品。并不是三高类,头昏目眩的,其实没必要几日后药到再医治。出门左拐就能买到药解决问题。
第三,现阶段拿药群体年龄非常大,在网上实际操作不熟悉,也适应不了。
第四,药物不像其他产品,必须专业能力比较厉害。去技术专业场地资询、购买药品更安心。
第五,在网上难以达到“四诊法”,中医辨证论治给药。
第六,在网上授药都不容易,授中药的前提条件要有连锁药房,并且成本费非常大。
依据2017年11月7日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改版要求,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指通过互联网技术向上网客户提供药物(含医疗机械)数据的服务活动,分成营业性和非营利性两大类。